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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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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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5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自6月25日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商标范围是:在平顶山市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商标权利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三年以上并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已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三年有效期于2015年12月期满的注册商标,应当进行“延续认定”申请。
二、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局递交申报材料,提出认定申请。
三、申请人可向市工商局商广科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咨询了解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具体要求及评审流程,并领取《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也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工商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浏览并下载《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