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19年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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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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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19年31号
2019年8月12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十四分店(验收单位: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审查,验收审查结果符合规定,准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豫CB37511014。有效期自2019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5-2692076
2019年8月12日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十四分店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百合金山项目7号楼101、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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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丽 |
张海峰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