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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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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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听证申请人平顶山市信步教育文化学校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不服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平卫市监处字(2019)第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平顶山市信步教育文化学校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9年10月18日8时1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yl34511线路中心11楼听证室1103房间(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3号)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小凤 联系电话: 0375 -2588169)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