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19年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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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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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19年48号
2019年10月22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宝丰龙兴北路店
(验收单位: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郏县杏林春大药房有限公司(验收单位: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审查,验收审查结果符合规定,准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豫CB3752053、豫DA3751232。有效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5-2692076
2019年10月 22日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宝丰龙兴北路店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关镇西关9号(龙兴路与西大街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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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江 |
姬朝昂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郏县杏林春大药房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茨芭乡58号 |
付西豪 |
陈毫宾 |
付利珂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