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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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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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在接消费者投诉并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在“海娜花”植物炫彩焗油产品包装上的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我局于2019年7月11日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了“叶市监工处字〔2019〕第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EMS邮寄跟踪单显示你公司已搬迁。
我局于2019年7月16日委托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你公司送达“叶市监工处字〔2019〕第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公司迁移新址,未能有效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公告送达《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市监工处字〔2019〕第56号),请你公司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4日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市监工处字〔2019〕56号